股指期货是跟踪某个股票指数价格而形成的期货合约,它以指数点为单位进行交易。成交价单位是指每一点指数的对应人民币价值,而成交金额则是每笔交易涉及的总人民币价值。
子 1:成交价单位的由来
成交价单位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决定的。合约乘数是指每份股指期货合约所对应的指数点数量。例如,沪深 300 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 300,也就是说每份合约代表 300 点沪深 300 指数。
成交价单位就是指数点价值乘以合约乘数。比如,沪深 300 指数现值为 4000 点,合约乘数为 300,那么成交价单位为 4000 点 / 300 = 13.33 元。这意味着每变动 1 点指数,对应的人民币价值为 13.33 元。
子 2:成交金额的计算
成交金额是交易双方达成一致的总人民币价值,由成交价单位和交易数量共同决定。交易数量是指交易的合约份数。
计算公式为:成交金额 = 成交价单位 × 交易数量
例如,小王以 4000 点的价格买入 1 手(即 1 份)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那么他的成交金额为:
成交金额 = 13.33 元/点 × 300 点/份 × 1 份 = 4000 元
子 3:成交价单位和成交金额的重要性
成交价单位和成交金额是评估股指期货收益和风险的重要指标。
股指期货成交价单位和成交金额是理解和交易股指期货的关键指标。通过掌握这些概念,投资者可以更有效地评估收益、管理风险和控制交易成本,从而在股指期货市场中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