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期权都是金融市场上的衍生品,它们在交易机制、合约内容和风险收益特征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理解这些差异对于投资者充分利用这些工具至关重要。
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买方 обязана покупать(同意购买) 标的资产(例如商品、股票或货币)的特定数量,而卖方 обязана продавать(同意出售)相应数量的标的资产,在合约到期日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进行交割。
期权合约:是一种赋予买方权利而非义务的合约。持有看涨期权的买方有权(但无义务)在到期日或之前以执行价格购买标的资产,而持有看跌期权的买方有权(但无义务)以执行价格出售标的资产。
期货合约:
- 标的资产:指定交易的资产类型(例如原油、黄金或玉米)。
- 合约规模:标的资产的标准数量(例如 100 桶原油或 1000 盎司黄金)。
- 到期日:合约到期并进行交割的日期。
- 执行价格:设定在到期日交割标的资产的价格。
期权合约:
- 标的资产:与期货合约类似。
- 执行价格:设定买方行权的标的资产价格。
- 到期日:买方行权的最后日期。
- 期权类型:看涨期权赋予买方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看跌期权赋予买方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
期货合约:在集中交易所交易,遵循标准化规则和交割程序。交易者可以买卖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
期权合约:主要在交易所外场(场外交易 OTC)交易。交易者可以一对一地协商合约细节,包括执行价格、到期日和期权费。
期货合约:
- 高杠杆:期货合约提供杠杆作用,允许交易者仅需支付一部分合约价值的保证金即可交易较大量标的资产。
- 双向风险:期货合约既可以带来利润,也可以带来亏损。如果标的资产价格朝不利于交易者的方向变动,交易者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
- 交割义务:期货合约到期后,有义务交割标的资产。若不想要标的资产,则必须在到期前平仓合约。
期权合约:
- 有限风险:期权合约的买方最大亏损限于支付的期权费。
- 不对称风险收益:期权合约的买方有获利上限,但利润潜力相对较小,而卖方有亏损上限,但利润潜力更大。
- 没有交割义务:期权买方可以根据需要行权或不行权。期权卖方只有在买方行权时才有交割义务。
期货合约:
- 套期保值:对冲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 投机:押注标的资产价格变动趋势。
期权合约:
- 对冲风险:减少标的资产价格变动对潜在投资或交易产生的影响。
- 投机:寻找低风险的利润机会或增加潜在收益。
期货和期权都是重要的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不同的风险回报特征。了解这些特征至关重要,以便明智地选择最适合个人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