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原油期货交易规定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制定的规则和条例,旨在规范芝加哥原油期货(CL)的交易。这些规定确保交易的公平、有序和透明。
交易时间
- 电子交易:星期日晚 6:00(美国中部时间)至星期五下午 4:00(美国中部时间)
- 场内交易:星期日晚 6:30(美国中部时间)至星期五下午 2:15(美国中部时间)
合约规格
- 合约大小:1,000 桶原油
- 交割月份:1、3、5、7、9、11 月
- 最小价格变动:0.01 美元/桶
交易单位
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是交易者在开仓时必须存入的资金,以作为潜在损失的担保。保证金要求根据市场波动而变化,但通常约为合约价值的 10%。
结算
- 期货合约在到期月份的第 2 个星期三到期。
- 到期时,合约将根据结算价进行结算。结算价是根据当天上午 11:00(美国中部时间)至下午 1:00(美国中部时间)期间交易所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计算得出的。
交割
- 芝加哥原油期货合约可以进行实物交割。
- 交割地点:库欣,俄克拉荷马州
- 交割时间:到期月份的第 1 个至第 25 个工作日
交易规则
芝加哥原油期货交易规定包括以下重要规则:
- 市场操纵禁止:禁止任何操纵市场或损害其他交易者的行为。
- 价格限制:在极端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实施价格限制,以防止市场失控。
- 止损单:交易者可以设置止损单,在价格达到特定水平时自动平仓,以限制损失。
- 结算价:结算价是通过透明的、基于市场的流程确定的,以确保公平性和准确性。
违规处罚
违反芝加哥原油期货交易规定的交易者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
遵守规定
遵守芝加哥原油期货交易规定至关重要,因为它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有序和透明。交易者应熟悉这些规定,并始终遵守它们,以避免处罚并保护他们的交易利益。